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日前印发的《关于征求地方高校利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实践实训中心和智慧校园意向的函》(详见附件,教规建中心函〔2015〕12号),拟依托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高校先进技术转移中心、大型实验室、工程实践中心、实训基地、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智慧校园建设,促进高校创新能力、实践教育能力、信息化能力和校企合作能力的跃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资金用途:仅限先进技术转移中心、大型实验室、工程实践中心、实训基地、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智慧校园建设适用的大型装备和仪器设备及附件。
申报的项目可与δ来三年(2016-2018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及第三轮(2016-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规划重复考虑。
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有申请意向的部门及二级学院填报《利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项目意向表》(附件2)及《购置装备(仪器)清单》(附件3),于9月17日18:00前报送国资处。
电子邮箱:3260996883@qq.com
联系人:吴琪
电话:58102240
附件1 关于征求地方高校利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实践实训中心和智慧校园意向的函.doc
附件2 地方高校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意向表.doc
附件3 购置装备(仪器)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