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现对《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申请表(三)》的年初无预算且金额≥10万元的采购项目签批流程调整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原流程
审批要求:须经学校决策会审议通过并落实预算后,方可启动需求调查、采购意向公开等后续程序。
二、优化后流程
审批要求:10万元≤金额<200万元: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即可开展需求调查、采购意向公开等工作。
金额≥200万元:经校长及党委书记共同审批同意后,启动需求调查、采购意向公开等工作。
后续决策:完成需求调查、采购意向公开等前期工作基础上,提交学校决策会审议决策。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8日